根据《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报考学历要求,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不同岗位对应不同学历层次。详细内容如下:
一、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此外,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 学历。
四、报考中等职业 学校实习指导 教师 资格 的 应当 具备 大 学 专 科 毕 业 及 以 上 学 历。
五、普通高等 学校 全 日 制 三年级 及以 上 的 在 校生、初 中 起点五 年制“3+2”五 年 级在 校生、高中起点五年制“3+2”本科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除了学历条件,还有一些基本要求需要注意:
首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其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另外,在年龄方面,应当满十八周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另外,在户籍要求上:
1. 户籍在海南省的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或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均符合条件。
2. 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或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参加与本人毕业时取得学历层次相应科类的考试。
3. 在海南省生活、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也可以参加考试。